1、拆迁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的程度进行划档,按平方米单价来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来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将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来加以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