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作为救济制度是什么?
时间:2023-06-02 17:05:45 17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行政不作为救济制度是什么?

一般意义上讲,对行政行为的救济,主要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条途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于行政不作为行为的救济范围基本一致。当然,行政复议的范围表面上看要大一些。但从现在的司法实践来看,凡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行政不作为行为都可以纳入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中,两者的救济范围本质上并无差异。凡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案件,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只要单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行政不作为是相对行政作为而言的。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负有法定的作为义务,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意思表示或有意思表示却没有实际履行的行为。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行政不作为主体必须是负有法定作为义务的行政主体。它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2、行政主体必须负有法定作为义务。它包括依职责产生的法定义务和依职权产生的法定义务。

3、行政主体具有履行该法定义务的能力,但故意或过失不作为。

4、行政主体在程序上没有意思表示或有意思表示却没有实际履行。表现为行政主体消极地不做出或者没有完成一定的程序行为。

二、提请行政复议的时效是多久?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相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相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文7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不可抗力 最新知识
针对行政不作为救济制度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行政不作为救济制度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