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一致,不然你在报税或者抵扣时就没有办法操作.只能按票上的金额进行操作.开具增值税发票,应当按照实际业务开具,如果实际业务与合同不一致,就应当按照实际业务开具.商业合同以实际发生金额缴纳,而不以合同额缴纳.
一、关联公司可以互相开发票吗?
可以。
如果有业务往来且业务是真实发生的,可以互相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因次开发票是两个公司直接的交易行为,而不考虑公司股东是谁。同一个法人的两个企业之间可以真实存在的业务按照普通两个公司之间的交易开据增值税发票即可。
买方为企业的,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卖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卖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完税收据。
二、发票的开票人和复核人是否需要一致
发票的开票人和复核人需要一致。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名称等;
2、对复核人无具体规定,建议填写,不填写不影响发票使用;
3、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如实填开,可以为同一人。
另外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三、加油一个月后去油站补开发票是否合理
合理。国税总局明确要求加油站必须按规定使用税控加油机或安装税控装置的加油机从事成品油销售,每月按实际油品销售量征收增值税。加油站在销售成品油时,应如实向消费者开具发票,不得拒开发票或以其他票据代替发票。对于一些消费者在加油时购买烟酒等物品,如果加油站开具的是普通发票,不会因此流失税款,加油站存在没有分清物品名称的差错。如果一些企业最后开具的是增值税发票,其中就存在偷逃税问题。因为油品对于企业可以冲账,允许进行抵扣,但是烟酒等物品则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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