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所规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这两项权利是相互分离的。
其中,土地证用以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情况;而房产证则用于确认房屋所有权。
详细来说,倘若被继承人生前所居住的宅居仅仅持有土地证,但却未曾取得过房产证,那么针对此类情形,继承人可采用如下方式来完成继承操作:一方面,务必先核实确定被继承人是否依法享有这套房产的使用权或是所有权。
另一方面,应据此办理适当的继承手续。
继承人需备齐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已故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等,前往所在地区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在此过程中,可能还需要提供一些额外的补充材料,比如被继承人所立下的遗嘱或者经过公证的文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农村房屋产权人是户主吗
在农村地区,房屋通常被视为属于业主及其家庭成员的联合所有权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关于物权部分的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使用权人和产权人对该不动产物权拥有合法权益的明确证明。
此外,根据该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尊重并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拥有天然的、无偿的对集体所有土地的享有占有权和使用权,并且他们有权根据法定程序,合理地利用这些土地来建筑自己的住宅及其配套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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