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保险赔偿
解雇员工,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而无需签订书面合同,经济赔偿,补偿和补充社会保险的法律依据: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雇主所在地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为雇员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业主应继续履行该义务;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薪,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员工支付双倍的月工资
全文7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