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的定义一是拉人头式传销,二是骗取入门费式传销,三是团队计酬式传销,对于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传销罪的,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的定义
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的定义:一是“拉人头”式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人,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二是骗取“人门费”式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形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三是“团队计酬”式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人,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二、传销罪量刑标准
传销的量刑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传销指的是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发展人员的数量,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三、网络传销的特征
1.虚拟性更强
网络始终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的虚拟这一特征,假借“电子商务”、“基金运作”、“风险投资”、“新能源开发”、“外汇交易”以及“黄金期货交易”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行空手套白狼之实。
2.更具欺骗性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
3.隐蔽性强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
4.传播跨地域性
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
5.部门监管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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