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人:XXX,男,XXXX年X月X日生,汉族,省市人,现住XX市XX路X号X单元XX室。
答辩人因XXX诉我离婚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理由有三: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爱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原告在诉状是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一没有经常吵,二没有影响到夫妻感情。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年月日
怎样才能不离婚
婚姻自由的权利行使在法律上被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当婚姻走向终局时,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那当然好办,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即可;但对于不想离婚的一方,“拖”显然不是一个好的解决问题方法。
1、不想离婚的当事者,其原因大概有几下五种:
(1)认为双方有感情,特别是自己对对方还有很强的依恋,不想离婚;
(2)孩子还小,离婚恐怕影响孩子的成长及学习;
(3)离婚后不好再找伴侣,对离异后的生活恐惧;
(4)对方提出离芽是因为有外遇,为了报复就是不离婚,不让对方得逞;
(5)对方给的补偿太少,多些就同意离婚。
2、当婚姻出现问题时,若仍想维系,应注意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1)主动承担婚姻中的责任。
(2)积极改善婚姻相处模式。
(3)协助对方一起处理婚外情。
(4)调节夫妻情趣。
(5)注意财产权益保护。
为此,在做出维系婚姻的努力时,也别忽略了婚姻财产权益的保护。当然,此时的权益保护需要更多的技巧,做到既体现维系婚姻的真诚,又不错过证据收集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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