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怎么补偿
时间:2023-06-29 08:04:22 9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能跟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怀孕期间公司倒闭生育津贴怎么办

怀孕期间公司倒闭,生育津贴的解决方式如下:

1、怀孕期间公司倒闭,若公司为劳动者购买了生育保险的,可以到社保局领取相应的生育津贴;

2、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办理生育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有一个过程,可先行登记,依法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生育津贴的发放形式如下: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总之,怀孕期间公司倒闭,若公司为劳动者购买了生育保险的,可以到社保局领取相应的生育津贴,若没有可以依法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同时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如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等,才可以发放。

二、流产假工资怎么算

女职工产假期间不需要从公司领取工资,而是有政府给予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产假前按照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辞退怀孕女职工有哪些赔偿

辞退怀孕女职工的补偿有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而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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