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薄到绥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往来港澳地区、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的五种不批准出境情形外,其他人都可以申请。
(二)填表、出具意见
申请表必须用蓝、黑墨水逐项填写。按照“按需申领护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除特殊身份人员、现役军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外,其他公民凭身份证(留复印件),填写完整的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本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照片2张(照片规格:48MM×33MM,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即可,不再由单位或派出所签署意见。
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按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同时由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三)提交与出国(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1、出国从事商务、旅游、留学、劳务、考察、探亲、访友、定居等其他非公务事由的,免交境外邀请材料,只提交身份证;
2、赴港澳商务:须提交所在企业、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有关纳税、交纳养老保险和单位派遣证明;
3、赴港澳探亲:须提交被探望人的身份证明及在香港或澳门定居或者就学、因私应聘就业的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4、赴港澳旅游:须提交有港澳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发票;
5、赴港澳定居:须提交港澳亲属邀请定居的邀请信及与赴港澳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并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打分排队;
6、赴台探亲:须提交台湾官方出具的“入台许可”。
7、赴台旅游:须提交有台湾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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