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以受理。
一、轻伤害判刑后还能要求赔偿吗
轻伤害判刑后,还需要赔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被害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刑后,并不影响被害人请求民事赔偿。《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应当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范围:
1、因为犯罪侵害而物质上受到损害的自然人;
2、因为犯罪侵害而物质上受到损害的单位,在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中,被害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受到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的可以应当理解为有条件的提起;
首先为必须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犯罪侵害而发生了损失;其次是受损失的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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