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医疗费用主要包括受害人的挂号费、医疗费、住院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仪器费等。还有证明上述费用的证据包括医疗费的收据、费用清单、处方、医嘱、诊断证明、转院证明等。医疗费用是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费用,和治疗的相关费用。
工伤医疗费报销包括哪些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三天内上报工伤快报(职工康复出院)凭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发票、出入院证明、清单填制相应的审批表工伤、生育科制拨付单由单位经办人到财务科划款。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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