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判决前死亡判几年
已经死亡不会再被判刑,嫌疑人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撤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诈骗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有哪些
1、侦查立案。
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
2、移送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书,并附全案证据。
3、提起公诉。
检察院经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
4、法庭审判。
人民法院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5、执行。
对有罪的刑事判决,在判决生效后交执行机关执行。执行机关有监狱、看守所、社区、司法所等。
三、诈骗刑事案件中法院应根据哪些情节判刑
(一)案件起因。
(二)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
(三)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四)被告人平时表现,有无悔罪态度。
(五)退赃、退赔及赔偿情况。
(六)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谅解。
(七)影响量刑的其他情节。
四、诈骗刑事案件中嫌疑人死亡民事赔偿争议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五、诈骗刑事案件中嫌疑人死亡民事赔偿争议向法院起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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