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规定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新税制后,个人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待遇依法应当并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20万元的应纳税款为23080元。
一、年金未上缴可否进行个人所得税调整?
未上缴的年金要作纳税调整。年金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如果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该部分可以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超过,则超过部分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执行标准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退休中人职业年金怎么算
退休中人职业年金的算计公式是职业年金账户金额除以计发月数。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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