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车过程中发生事故是谁的责任要视情况而定,驾校学员在练习时发生交通事故,除非是故意而为,一般都是由教练员承担责任的,教练员在带教时,要十分注意,要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否则出了事故将会承担责任。由于学习驾驶的人员并不具备独立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因此,即使实际的驾驶操作是由学习驾驶的人完成的,其行为的后果也应当由都练员来承担。驾校对于其雇佣的教练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雇主责任。因为教练和驾校之间是雇佣关系,教练教授驾驶技术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所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雇主即驾校承担。事后驾校可以向有过错的教练追偿。
一、教练酒驾怎么处理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由于教练车属于运营车辆,警方依法对酒后驾驶运营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元,并处15日行政拘道留;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警内将酒驾行为抄告至驾校。依据驾培行业的相关规定,将无法容再继续从事教练工作。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状交给谁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状交给法院,因为人民法院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案件的审判机关。
(一)一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被告
1、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为同一人,车辆的驾驶人为被告。
2、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不是同一人,车辆驾驶人的行为又不是职务行为,车辆的驾驶人为被告。车辆驾驶人的行为如是职务行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车辆驾驶人所在单位是被告。
另在现实生活中车辆驾驶人与车辆所有人或他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或帮工关系,其在执行雇佣事务或帮工事务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雇主或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责任。一般由雇主或被帮工人作为被告,只有当雇员和帮工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时,雇员与雇主或帮工人和被帮工人为共同被告。
(二)特殊情况下被告的确定
由于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所处的状况复杂多样,司法实践中,根据运行支配原则及运行利益归属原则来确定被告的主体资格。为了能更准确地确定被告,现将几种特殊情况下被告的确定分别简述归纳如下:
1、车主将车辆挂靠在他人名下,被挂靠人从挂靠车辆的运营中取得了利益的,被挂靠人可以作为被告,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出借人对借用人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车辆承包、租赁经营的,发包人、出租人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客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则上由客运出租车所属单位作为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5、实际车主与名义车主不一致的,根据运行支配原则及运行利益归属原则确定被告。
6、在下列情形下买卖车辆未过户的,名义车主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买卖报废车辆的;2)买卖年检不合格车辆或买卖未经年检车辆的。
7、未经机动车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同意擅自驾驶的,如果该机动车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存在过错的,所有人或保管人与擅自驾驶人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盗抢的车辆在被盗抢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驾驶人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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