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撤销执行后多久能恢复
申请人申请撤销强制执行的,法院会作出裁定终结案件的执行,终结执行后不能再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中止执行和终结本次执行的区别
1、中止执行和终结本次执行启动程序的法定事由是不同的;
2、终结执行的法定事由可以参考《终结执行规定》,而中止执行的法定事由可以参考《民事诉讼法》;
3、中止执行和终结本次执行所规定的期限是不同的;
4、想要终结执行申请的期限不可以超过3个月,但是如果碰到特殊的情况可以根据申请的事由进行适当的延长,但是其申请延长的期限不能超过3个月。中止执行是没有期限的限制的;
5、中止执行和终结本次执行的申请是条件不同的;
6、一旦出现终结执行的情况其执行程序就会立刻终止不再执行,如果出现中止执行只有特殊情况一旦消失就可以继续执行原有的程序;
7、终结执行指的是在执行的过程之中因为某些法律规定的事由导致执行的程序没有必要进行或者是不可能再继续执行从而依从法律结束了此次的执行。比如因为申请人撤销了此次的申请;执行程序的文书被撤销;追索权利的权利人死亡;被执行认因为胜过较为困难没有能力可以偿还借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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