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躁狂症可以认定婚姻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有以下病症的人不得登记结婚:
(1)不宜生育的医学性遗传性疾病;
(2)传染性极强的严重疾病。例如,艾滋病、梅毒等;
(3)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不宜结婚的精神疾病。
一、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是哪些
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指的是重大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艾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
二、隐瞒病情结婚会如何处理
隐瞒病情结婚,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患有医学上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已经结婚,应该被视为无效的婚姻。
不应该结婚的疾病主要指以下六种疾病:
1、性病。患性病的人除了自己的痛苦外,还传染给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
2、严重的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疾病;
3、严重智力低下,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时他们甚至无法识别自己的亲戚,更不用说承担家庭责任和履行夫妻义务了;
4、如果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病和遗传病而未治愈,也应禁止结婚。
三、一方患有什么疾病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一方患有以下疾病的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2、指定传染病。是指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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