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手续需要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等等。
跨省户口迁移申请手续流程是什么
跨省户口迁移流程:
办理婚迁户口在有的地方是不能立即办理的,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在确定你所问的婚迁户口的迁入地没有时间限制的就可以按下面的步骤办理各种手续:
1、先要去迁入地所属县级公安局领取一份《户口准迁审批表》如实填好;
2、以老公家户口本户主的名义写三份因为结婚需要把户口迁过来投靠老公请求落户的书面申请送给迁入地所属的村(居)委会,派出所,公安局,如果是在农村的话还得多写一份送给村民小组,要逐一同意落户申请才行;
3、去迁入地所属县级公安局的办证大厅把所有的材料送给办事人员查验,就会打印《户口准予迁入证》,《户口准予迁入证》共有三联,一联是公安局自己存档,一联是给迁出地的派出所,一联是给迁入地派出所;
4、去户口迁出地所属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就是一张打印好的包含了迁出人员所有的户口身份信息的《户口迁移证明》;
男女双方结婚后,女方想将户口迁入到男方家里去,完全是合法的,当然了,具体也是需要根据当地的户口迁移政策来判断的,但是目前大多省份都是允许结婚之后将户口迁入其配偶户籍所在地的。但是必然是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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