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这是两个法律概念。意外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造成人身伤害的,当事人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作为一种防卫行为,严重构成犯罪,也存在未遂和既遂的情况。在故意偶然防卫的场合,当行为人预期的结果发生时,故意犯罪既遂就成立了。在基于过失的偶然防卫场合,如果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失,客观上阻止了非法侵害的发生,则不认为是犯罪;如有严重过失,应追究行为人的过失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犯罪,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成功的,是犯罪未遂。实施行为的开始: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些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开始是实施行为的起点。要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入手:主观上,行为人实施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实施行为开始显现;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偶然防卫和正当防卫的区别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偶然防卫,是指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法益的行为,符合了正当防卫的情况,客观上起到了人身防卫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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