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但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如下: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一共可以继承多少的遗产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二、遗产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2、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3、如果继承人之间自行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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