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方式。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同的要求,工资报酬会有所不同。其中,劳动者日工资按照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进行折算,而另一部分为日平均工资的200%未休年休假实际工资,该部分报酬用人单位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或者在职职工最迟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
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有两种情况:
若用人单位提议不安排休假,则按日工资的三倍支付;
若劳动者要求不休假,则按正常期间的工资支付。劳动者日工资按照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日常工作期间的日工资(即日平均工资的100%),该部分收入随日常工资支付。
另一部分为日平均工资的200%未休年休假实际工资,该部分报酬用人单位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或者在职职工最迟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
问 : 应 休 未 休 年 休 假 工 资 的 支 付 时 间 是 什 么 时 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休假。而年休假期间,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得到相应的工资报酬。因此,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的支付时间应当自应休假之日起计算。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年休假工资。
根据上述内容,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有两种情况。若用人单位提议不安排休假,则按日工资的三倍支付;若劳动者要求不休假,则按正常期间的工资支付。劳动者日工资按照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日常工作期间的日工资(即日平均工资的100%),该部分收入随日常工资支付。另一部分为日平均工资的200%未休年休假实际工资,该部分报酬用人单位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或者在职职工最迟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因此,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的支付时间应当自应休假之日起计算。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年休假工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
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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