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应当具备如下的内容:
(一)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的全名。
(二)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者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以及付款方式。
(六)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者亲笔书写的签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