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己的送货工在送货过程中撞人致人死亡并逃逸,车主谢某日前被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16岁的小民(化名)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家务农,2010年2月来京,到老乡谢某开的一个门窗加工部当送货工。
去年11月19日,小民骑着三轮摩托车去送货,由南向北行驶至顺义区赵全营镇一条路上时,适遇一名50多岁的妇女由东向西行走。因为一辆停放在路东侧的货车挡住了小民的视线,小民没有看到这名妇女,当看到她时,小民立刻往东打轮,但车斗里的木棍还是碰到了这名妇女,小民下车一看她倒在地上了,一害怕就骑车跑回了店里。
当天晚上,小民告诉谢某说早上送货时碰了一个人,不严重,谢某也就没多问。被撞妇女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认定,小民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据查,小民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是谢某所有,没有牌照,小民也尚未取得驾照。二人后被查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某作为肇事车辆所有人,指使他人违章驾驶,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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