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负责任且明智的司机,我们不仅需要对自身的驾驶技能和状态有着充分的认知,还需要确保所驾驶的车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这些都有助于我们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反之,如果明知对方并不具备驾驶证或其驾驶证已经被吊销,而仍将机动车辆擅自外借,那么一旦在道路上出现了任何交通事故,都将被归咎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这种情况下,即使机动车的所有权并非属于驾驶员本身,也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对于将机动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者驾驶证已被吊销、扣押者驾驶这一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依法予以处罚,罚款金额范围可从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此外,还可能被额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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