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年限最低要求几年?
典型咨询:王女士很关心缴费的期限,她问:规定最低缴满15年,是不是缴满15年就不用再缴?有不少同事退休还未缴满15年,他们怎么办?
专家分析:参加养老保险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国家规定享受按月养老金待遇必须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一般为15年(含国家承认连续工龄的视同缴费年限,1998年6月30日前参保、2018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最低年限要求为10年)。但并不是说缴费达到了最低年限就可以不用再缴,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仍然在工作(即有事实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和职工,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就必须继续缴费,不能停止。
至于到了退休年龄还未满缴费年限怎么办,目前国家尚未有统一的政策,很多地方是只能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目前广东省对本省户籍人员已经出台相关规定。对在广州市参保人员而言,属于广州市户籍人员和已在广州市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广东省户籍人员,如果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还没达到最低要求,可以选择继续缴费直到达到最低年限要求再办理退休(继续缴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执行)。其他人员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或者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二、如何提防单位缴费“打折扣”
典型咨询:在广州某酒楼工作的张小姐说,自己的收入有1500多元,但单位在缴社保时,只按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来缴费,这是否合理?
专家分析:用人单位应如实按照职工人数、收入情况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且应定期公布参保缴费情况,接受职工监督。谎报、瞒报职工人数和缴费工资,想方设法少缴社保费的行为,将直接影响参保职工将来领取的社保待遇。劳动者可以先向单位提出纠正,如果遭到拒绝,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稽核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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