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示相关材料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
2、拿上所有资料办理“转移受理”
3、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
4、转移受理
5、车主把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即可。
车辆过户基本流程:
1、在大厅窗口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并进行填写。该合同一式三份,买方、卖方一份;工商部门一份。
2、将车辆直接开到过户验车处户进行验车、照相、拓号、拆牌处理,并填写《检查记录表》。待全部处理完毕后就可以将车开回到停车场了,接着去过户大厅办理手续。
3、回到过户大厅后要先取号、排队、等待叫号,工作人员确认车辆没有违章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并需要缴纳过户费。
4、交完钱之后再去转移受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前需要填写好《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机动车转入登记表》。
5、办完转移受理后拿着回执单,前往缴费窗口,需要交纳过户费。然后就可以重新选号,然后领取新的车牌、行驶证、登记证书,这样就算是过户完成了。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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