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渠道进烟处罚: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为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