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可以怎样转变成商业用地
建设用地可以转变成商业用地的方式是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我国国有土地出让的用途包括商业和综合用地,其中商业用地出让最高年限四十年、综合用地出让最高年限五十年。
二、对建设用地能否行使占有保护请求权
对于建设用地,如果被他人非法侵占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行使占有保护请求权,请求返还建设用地,并且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八条【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符合什么要求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3.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等。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六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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