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住证办理地点主要是申请人所在公司所在区县的人事局,因为法律规定申请人所在的北京公司需要向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人事局进行申请居住证的办理,然后区县人事局将申请公司提交的材料报北京市人事局进行审核。
办北京市居住证需要啥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注:网上申请居住证,需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居住时间证明
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者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者有效的工作居住证。
注:连续缴纳6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领当月的上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
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4、个人近期照片
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5、代办人证明(如代办需提供)
(1)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存在监护、亲属关系的证明;
(3)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五条
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由聘用单位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可办理延期手续。
第六条
《工作居住证》遗失或需变更聘用单位、居住地址等内容的,应及时向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办理挂失、补发或变更手续,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第七条
持《工作居住证》满3年的,经聘用单位考核推荐,根据其能力、业绩情况,对于符合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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