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三板指数与三板做市指数的区别
1、两个指数成份股构成不同
从新三板成指成份股的选择范围来看,
涵盖有成交、有流通股的非
ST
挂牌公司,既有协议交易,又有做市交易公司。成份股总市值涵盖样本挂牌公司的
85%;新三板做市指数成份股的选择范围为已做市、有成交的非
ST
做市公司,做市指数成份股总市值涵盖样本做市公司的85%。以上两个指数都是以流通股本为权重计算的。从以上两个指数成份股的选择来看,成指既包含协议转让股票,也包含了做市转让股票,而做市指数则只包含做市转让股票。
2、成指成份股的财务表现优于做市指数成份股
对比分析成指成份股和做市指数成份股
2016
年的财务状况。剔除
5
只没有
2016
年报数据的挂牌公司,新三板成指成份股
2016
年整体收入增长
23%,归母净利润增长
1%。如果统计归母净利润增长的中值,则增长
19.49%;
新三板做市指数成份股
2016
年整体收入增长
26%,归母净利润下降
17%。若统计归母净利润增长的中值,则增长
9.3%。
二、新三板指数的相关信息
1、新三板指数在编制方法方面,上述两只指数均综合考虑市值及股票流动性,剔除了无成交记录的挂牌公司;指数计算采用流通股本加权法;采用市值覆盖标准(不固定样本数)确定样本股数量;样本股选取综合考虑市值和股票流动性指标,按季度调整;指数样本股行业分类参照全球行业分类系统(简称GICS)标准;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
2、新三板指数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分指数”(三板成指,899001)和股转系统做市成分指数(三板做市,899002),新三板成指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日,选取基日收盘后所有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基点为1000点。成为新三板成指的指数样本股,需满足“挂牌以来有成交”以及“流通股本不为零”两个条件,并按过去三个月日均成交金额和总市值的综合排名进行降序排列,按照市值覆盖全部挂牌公司总市值85%来确定样本数量。该指数从3月份开始每季度调整一次,样本股调整实施时间均为第二个星期五收盘后的下一个转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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