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土地界址、面积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含哪些条款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包含如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土地界址、面积等;
3、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4、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5、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6、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7、解决争议的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包括的内容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一般合同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土地的用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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