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卫生处罚一般罚多少
食品卫生许可证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分别由工商、药监和质监三个部门发放。
1.对于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就对外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对于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将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将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具体罚款金额还需根据当地工商局管理上的规定来确定,因为不同地方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原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已经被餐饮服务许可证所取代。
1.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现在由药监部门负责,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才能从事餐饮经营活动。
2.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旨在确保餐饮服务的卫生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对于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就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为,将依法受到严厉的处罚。
三、违法经营食品罚则
对于违法经营食品的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将受到相应的罚则。
1.除了上述提到的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罚款外,还可能包括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2.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违法经营食品不仅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还会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因此,对违法经营食品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以维护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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