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院关于诈骗罪是怎么判决的
时间:2023-03-16 14:51:52 33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诈骗罪是用欺瞒手段或虚构事项的手段,非法骗取他人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刑法有着具体的规定,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涉及金额的大小,对于诈骗犯的处罚标准有所不同。广东省高院关于诈骗罪是怎么判决的?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的给大家进行具体解答。广东省高院关于诈骗罪是怎么判决的?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缓刑适用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诈骗罪的刑事处罚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情节严重涉及金额重大的案件,则要处以十年以下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是诈骗团伙的首要分子或者诈骗次数过多屡教不改的情况,将会被加重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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