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土地侵权纠纷如何走司法程序
民法典对地侵权纠纷如何走司法程序规定,土地侵权纠纷如何走司法程序,要依据纠纷的类型而定,如果是土地经营权纠纷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二、土地纠纷的解决原则
调解时必须遵循四条原则:
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调解不是“和稀泥”,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2、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法律、法令、政策是解决土地争议的准绳,双方都要遵守;
3、调解过程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即在分清是非、坚持法律、政策规定原则基础上,具体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
4、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土地争议涉及到有关各方的,要主动与他们联系,听取他们意见,取得他们的配合与支持,妥善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n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n(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n(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n(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n(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n(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n(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n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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