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避免因开发商一房二卖给购房人带来的法律风险又称预先登记,为了确保未来能顺利拥有房地产的合法权益,签署了房屋买卖协议的当事人有权向相关的备案机关递交预告登记申请。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经予预告登记之后,除非事先已获得未预约登记权利人的明确表示同意,否则任何涉及该不动产的处置都不会产生相应的物权效应。关于房地产交易领域中的网签制度,实际上指的是交易各方在签署合同后,需前往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备案登记,生成一组唯一的网签号码在网上公开公示且可由相关当事人随时查阅。网签制度的实质上是一套先进的网络监管体系,主要功能便是防止房地产市场中可能出现的一房两卖或一房多卖现象。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第十条
规定:“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开发商须同购买者就预售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预售合同。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的30天内,开发商还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土管局办理预售合同的备案手续。“因此,对于预售商品房来说,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实属必要,它也是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行为的重要措施之一。综观以上三种方法,法律约束力最为强大的当属预告登记,存有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的同意即无法擅自处置该不动产的显著特点。紧随其后的,便是购房合同的备案制度,其针对一房二卖或一房多卖问题均具有一定程度的防范作用。至于最后提及的网签制度,则主要被视为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严格规范房地产企业的房屋销售行为,阻止一房多卖现象滋生的网络化监管系统。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预告登记后开发商一房两卖还具有效力吗预告登记后开发商一房两卖无效。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
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么避免因开发商一房二卖给购房人带来的法律风险”,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n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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