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里有股东在银行贷款还不了会影响吗
若公司无法如期偿还银行贷款所导致的后果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若公司决绝履行还款义务,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这无疑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产生负面影响,未来若再次试图通过银行进行贷款,很可能遭到对方的拒绝;其次,若公司在设立时已按照公司法规定足额缴纳了注册资本,且在此过程中,并未出现任何抽逃、转移投资本金的违法行径,则这并不直接关联到相应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用;即便仅仅以股东身份参股于某家公司之中,也必须承担起偿还公司贷款所需承担的各项法律责任;需要结合公司本身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具体分析,由于不同类型的公司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之下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因此其产生的法律责任也自然不尽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还不起贷款挂名股东有影响吗
如若公司在贷款过程中,出于种种原因无力偿还其所负债务,那么,于此情况下,挂名股东如果并未如期履行其应尽的出资义务的话,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首先,我们会根据每一位股东的真实出资金额来认定他们的股东身份,换言之,只有那些实际出资之人才能被公认为股东资格;其次,在相关文件——例如股份证明书中,可以清晰地揭示出挂名股东并非真正的股东,实际上只不过是股权代持关系而已;就算公司最终破产,这种结果也与挂名股东无关,因为他们并不具备股东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以上论述之外,如果挂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存在明显的约定(并且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加以证明),在这种情形下,他们实质上形成了隐名股东和显明股东的关系。
如果这样的约定并无足够的证据支撑,那么挂名股东、名义股东以及借名股东都将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可能对公司所欠债务承担到连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n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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