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如何解决申请调解是最佳选择
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的方式为:
1.调解申请。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
2.受理案件。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
3.进行调查案件受理后,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做调查工作。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及对调解申请提出的意见和依据;调查争议所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单位和部门及他们对争议的态度和看法;察看和翻阅有关劳动法规以及争议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等。
4.实施调解。通过召开调解会议对争议双方的分歧进行调解。
5.调解协议的执行调解协议达成后,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应按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自觉地执行。
二、哪些情况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4.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5.其他。
三、劳动争议纠纷的处理期限是多久
劳动纠纷一般四十五日内处理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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