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在线购物并完成支付操作后,若未能收到所购买的商品,您既可寻求商家作出相应赔偿,亦可向相关网站寻求赔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对您上述情况实施了赔偿之后,他们享有向销售方或服务方追偿的权利。
对于那些利用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销售者或服务者,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清楚地了解此种情况或是理应知晓而未采取必要措施予以防范的,依据法律规定,他们需同该等销售者或服务者共同承担起连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全文4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