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欠款拒不执行的可以抓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的,应当报告当前和收到执行通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拘留。
失信被执行人一辈子都是被执行人吗?
失信被执行人不会一辈子都是,只要失信被执行人达到一定条件的时候,就可以从名单中删除。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全文8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