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倘若买卖双方在房屋购置协议中并未明确关于面积误差的处置策略,则应依据如下原则加以解决:当面积误差之比率超过其绝对值的3%时,买方有权解除购房合约。若购房者决定行使退房权利,开发商有义务在买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并且还需支付相应的房款利息。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