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行政处罚不影响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不能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第二十二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能撤销吗
1、听证告知书是告知拟对你做出行政处罚的结果,并且告知你在三日内有陈诉申辩的权利,你签字了只是代表你收到听证告知书,并不代表你放弃举行听证的权利,跟你签否是没有关系的。他们不按规定处理,你去法院告都是可以赢的。听证告知书上都有写了,而且你签字了他按照法律程序要给你一张红色的告知书。
2、法律规定是你自收到听证处罚告知书三日内未提出听证的要求,及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收到听证要求的7日内必须举行听证。
3、如果你提出听证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未按要求举行,行政处罚无效,你可以去法院告。
4、你不用写申辩书的,提出听证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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