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然后按照合同条款主张约定的违约金,在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购房者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法律纠纷有哪些
(一)违约责任显失公平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可能遇到过类似这样的约定:“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产权证书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如果购房者付款不及时,要向开发商支付总房款的1%作为违约金。”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明显对开发商有利,因为总房款与已付房款通常相差较多,开发商违约只须按已付房款计算违约金,而购房人违约则要按总房价计算违约金,这明显对购房人不公平,违约赔偿比例相差悬殊。
购房者与开发商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买卖双方应该平等协调。对此,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正式合同,开发商应退还购房者定金。
(二)约定房屋有面积误差不退不补
购房合同补充条款中可能存在这样的约定:“当预测建筑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超过3%时,房屋单价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照产权登记面积计算,合同继续履行。”这意味着开发商可以对房屋面积任意缩水而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消费者却不能解除合同。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当房屋实测面积与购房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时,购房者与开发商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购房者甚至有权解除合同。面积误差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三)变更交付条件,降低交房标准
有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由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出具《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取得《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
二、购房房屋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购房合同违约金担保合同当事人履行购房合同。由于购房合同违约金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开发商和购房者为了避免承担违约金,都尽量按照房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因此购房合同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购房合同的顺利履行。
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此外,如果办理按揭,银行就会将贷款打入开发商账户,这部分房款视为已付,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房屋总价值及合同相应条款进行赔偿,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三、合同签了付了首付款要退可以吗
如果是买方单方面违约时需要承担违约金或者继续履行等法律责任的。但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买方是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的。1、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购房者可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这个情况就属于违法操作,其签署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交纳的房款。3、拿不到产权证。4、延迟交房,合同中约定的延迟交房的期限到达后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者支付房款利息。5、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7、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购房者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8、房屋质量不及格。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经核验确属不及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9、开发商把房子抵押。如果开发商私自抵押予第三人,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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