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借名买房案件过程中,胜诉的关键在于充分提供能够证明自己确为借用他人名义购置房产这一事实的有力证据。
然而,若借名购房协议被判定为无效,被借用人则有权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而原借用人仅能享有对被借用人的债权追索权。通常情况下,借名买房行为将被视为不动产产权证书所载明的所有者。当涉及到房屋权属争议时,法律将优先保护房屋产权证上所登记的物权人的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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