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消防不合格,举报途径有:1、写信给当地公安消防大队或支队;2、电话拨打96119(全国统一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3、在省级的公安消防总队的互联网网页上的“办事直通车”点击后在举报投诉栏目中进行举报反映;4、当然直接人到当地消防大队(支队)进行反映也可以。
超市消防不合格的处理
人员密集场所开业前应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如没有办理按照消防法是罚款3万到30万并责令停止使用。但是每个省消防总队内部以及省消防条例都有规定对不同经营形式和经营场地大小的情况给予何种处罚。停业整改、罚款,整改期限到了,复检,通过了,再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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