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先生到本市曹杨游泳馆游泳办理体检合格证时因为没有零钱加之他也已经参加过保险便不想购买游泳卡上2.5元的保险。可是游泳池的工作人员的回答是不可以!看着卡上太平洋保险公司明明白白写着的保险自愿,范先生不禁疑惑:自愿保险为何不能由泳客自己做主呢
游泳池:要游泳就得买保险
在这张由上海市游泳场所管理办公室发行的2002年上海市游泳体检合格证上,左下角印有保险费2.50元的字样,这一栏边缘有虚线加剪刀的符号,括号内也清楚地注明了保险自愿。可是当记者以普通泳客的身份电话询问了市区各大游泳场管时,除了极少的几家同意可以不买保险之外,几乎所有的游泳池的回答都是要进游泳池游泳就要买保险。杨浦区某温水游泳馆的一位工作人员还振振有辞地说,不买保险你游都不要游了,这是市里规定的!
主管部门:根本没有强制规定
市里到底是否有这样的规定呢据上海市社会体育中心游泳管理办公室的周女士介绍说,5元一张的游泳体检卡,其中0.5元是卡的工本费,2元体检费,还有2.50元就是相关的保险费。市泳管办和太平洋保险公司年初签订一个团体保险协议,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关责任。而体检卡是由他们单位统一下发到各个区的游泳管理部门,然后再发到游泳场管,让他们代为销售。她可以肯定,从市到各区的泳管办都从没有强制规定过要泳客购买保险。而只是让各游泳池做好宣传工作,提倡大家积极参加保险。如果有泳客提出不买的话,完全可以由游泳池将保险的那个角剪下来退给体委。绝对没有强制保险的规定。泳池强保原因何在
既然主管部门没有规定,那为什么会出现游泳池强制泳客购买保险的情况呢本市浦东某游泳馆的一位财务人员向记者透露,他们虽然只是代销保险,但根据出售数量的多少,游泳馆可以得到一定数目的劳务费。而在泳管办的周女士看来,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赔偿责任问题。一般的游泳池一年中开放的时间有限,万一出现什么事故,涉及的金额一般都不小,游泳池无力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泳客购买了保险以后,一旦出现游泳事故,无论大小都可以有部门负责赔偿。这样一来,对于游泳池来说肩上的担子自然轻松了不少。
我们会加强管理
正如周女士所说的,承办游泳险赔偿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对此有着一系列的具体条款规定。据太保综合管理部负责游泳团险的冯先生介绍,根据条款,如果泳客在游泳池里发生了溺水事故,可以得到6万元的一次性赔偿;其他因为游泳事故导致的残疾等也都可以按照条款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而周女士说,对于一些小额赔偿如摔伤、骨折等,经泳客和游泳池协商,由游泳池开具证明后也可以游泳管理部门对泳客进行医药费报销。因此,周女士一再强调,出于对泳客安全及自身利益的考虑,泳管办提倡泳客们积极参加保险。遇到有个别泳客提出不愿购买的话,也不会有强制的情况发生。关于这一点,上海市游泳管理办公室也一直在积极管理,同时也专设了监督电话接受市民的意见。
什么是自愿保险
自愿保险也称任意保险,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或是需要保险保障的人自愿组合、实施的一种保险。自愿保险的保险关系,是当事人之间自由决定、彼此合意后所成立的合同关系。投保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投保、向谁投保、中途退保等,也可以自由选择保障范围、保障程度和保险期限等。保险人也可以根据情况自愿决定是否承保、怎样承保,并且自由选择保险标的,选择设定投保条件等。
第一,自愿保险不是全面的,投保或者不投保,完全根据投保人意愿决定;
第二,自愿保险责任期限明确,保险责任不是自动产生的,如果保险期限届满,而投保人未办理续保手续,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第三,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等没有统一的规定,由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自由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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