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死亡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但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要明确合伙企业是何种性质的合伙企业,若是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子女能否继承
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子女不能直接继承遗产。除非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在遗产还没有分割之前也去世的,可以由继承人的子女继承遗产,这种情况属于转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只有在此种性质的合伙企业下,继承人无须征得原合伙人的同意,即有权取得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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