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诈骗罪入狱后钱怎样追回
1、在附加民事诉讼案件中,主要的争议点在于让被告承担欠款义务,即使被告被判定了刑事责任,这并不影响民事审判的结果。
一旦法院作出胜诉的裁决,正在服刑的债务人在其拥有财产的前提下仍然需要偿付相关债务。
如若被告拒绝履行该判决中的付款义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被告名下的合法资产。
2、此种现象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被害人因无法忍受被告的恶行而遭受了实质性经济损失的,他们有权利在刑事审判程序中发起附带民事诉讼。
当被害人死亡或是失去行动能力之时,其法定代理人及近亲亦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若是国有或集体财产因此类恶行受到了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请公诉的同时,也具备了发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经济诈骗的立案标准
1、经济诈骗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以上。
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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