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说08年以前的违建可以不拆,而是08年以前无证房屋不能轻易认定为违建。对08年以前有合法土地使用权,但未经过审批也无相关房产证明文件的房屋,不属于违建。
2008年我国开始实行《城乡规划法》,要求建房必须要经过审批,而且要按审批的标准进行建造,否则就会被认定为违建,所以从08年以后,私建、超建等行为都不被允许,也不给办理相关的房产证明文件。
违建只罚款不强拆可以吗
以下违建可以只予罚款,不予强拆:
1.不影响他人生活的小型非法建筑;
2.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设但征得村内半数村民同意的非法建筑;
3.属于农民唯一居住之所的非法建筑。
违建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存在法定许可情形的,可以只予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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