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规定了以下几种禁止用作商标的文字、图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和图形;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图形;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的文字、图形;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
10、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上述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地名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哪些情况不构成商标侵权
(一)在先权利使用时不构成商标侵权。
使用人对自己享有权利的标记进行正当使用。如正当使用自己的姓名、商号或其他标记。因使用人的在先权利合法,其正当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二)指示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使用人为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用途,合理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不构成商标侵权。如某品牌墨盒合理的标明出其专供于某品牌打印机。
(三)叙述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任何一个商标侵权的话,那么必然是需要按照我们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来进行确定的,如果说是使用没有注册的商标,那么也是有可能会构成违法侵权行为的。因为有可能会存在这样的一种先进行商标注册,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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