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日报》12月13日报道:《劳动合同法》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广州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井喷趋势。
劳动争议案井喷疏流解困之路何在?在这方面,专家学者们开出了不少药方。比如,进一步优化劳资环境,前移劳资纠纷干预关口,提高政府执行力,加大用人单位违规风险与欠薪成本这些固然是治本之策,但远水毕竟难以救近火。
在我看来,眼下最需要的,应是深入劳动争议机构内部和案件现状进行全面理性的分析,并寻求应对之路。广州市劳保局党委副书记董克义表示,增加人手是最为直接有效的方式。目前正在研究解决办法,争取更多编制。不能说董副书记的话没有道理,问题是,难道只有增编一条路子吗?难道只能被动等待增编吗?当事人等得起吗?井喷的案件等得起吗?我们只有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紧急行动起来,想实招,求实效才能解动争议案件井喷的燃眉之急。
笔者不揣鲁钝,试着谈一谈想法,算作抛砖引玉。我们知道,劳动争议仲裁员分为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我的建议是,不妨多聘请些兼职仲裁员。这方面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等法律和政策依据。
只要完善相关制度,管理到位,至少可发挥以下几方面作用:一是救劳动争议案井喷之急,解积重难返之困,确保每一件案件都能在期限内审结。在此前提下,不断缩短周期,提高效率,降低维权成本。二是专、兼职仲裁员相互之间可以形成优势互补,形成强大合力,提高仲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案件质量。三是兼职仲裁员既不拿工资,又不占编制,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节约仲裁成本。从而,收到一举多得之效果。
全文6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