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那一半份额,毫无疑问地归属其所有;
而剩余的一半则将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予以分配。
就这部分遗产而言,无论处于何种状况,配偶以及父母都被认定为是最优先级别的继承人,按照惯例,他们将会平分这笔遗产。
然而,在实际的遗产分配过程中,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将被慎重考虑,其中包括生活水平是否极度困难、以及劳动能力的缺失等等诸多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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